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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苏州市企业薪酬、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及最低工资实施效果调查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308 2023-02-24

项目概况

苏州市企业薪酬、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及最低工资实施效果调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3月6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3-C-001

项目名称:苏州市企业薪酬、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及最低工资实施效果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柒万陆仟伍佰元整

人民币(小写):¥1,076,5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结合省、市的相关工作要求,每年定期在全市范围 3500 家左右的样本企业中开展企业薪酬调查、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专项调查、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情况调查、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调查及其他重点产业调查工作,采集相关企业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等信息,并按照要求发布企业薪酬调查信息。为确保调查数据更加科学、客观和真实地反映我市企业实际,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现开展 2023年度企业薪酬调查、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专项调查、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情况调查、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调查及其他重点产业调查共五项调查工作的采购工作。

(二)调查对象与内容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抽取3500家左右样本企业,具体数量以采购方指定为准。调查内容包括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分析、企业人工成本等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地区、分行业、分职位、分规模等综合性分析。

(三)项目流程

1、调查前期组织工作

调查前负责根据各项调查的工作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拟定相关调查工作手册初稿,并对各项调查中样本企业开展培训指导,指导各样本企业按照调查要求及时准确填报调查所需数据。

2、调查中期调查数据催报与数据审核工作

2.1企业薪酬调查:负责按照采购方要求,积极与各样本企业沟通协调,确保各样本企业配合调查工作,并在人社部指定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高效、保质保量的上报调查数据。要确保上报数据来源于各样本企业,并对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负责对各样本企业的调查数据进行人工初审(人社部网报系统仅提供初步的逻辑性和合理性审核功能,不能满足全部的数据审核要求),初审合格后上报省人社厅,待省人社厅对调查数据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要立即联系样本企业,修正错误数据直到省人社厅审核通过为止。导出通过省厅审核的所有数据待进一步分析使用。

2.2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情况调查:负责按照采购方要求,积极与各样本企业沟通协调,确保各样本企业配合调查工作,且及时高效、保质保量的上报调查数据(上报方式为 excel 电子表格)。要确保上报信息来源于各样本企业,并对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负责对各样本企业上报的调查数据进行人工初审,初审合格后导入市人社局工资指导价位分析系统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要立即联系样本企业,修正错误数据直到市人社局审核通过为止。

2.3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要积极与各样本企业沟通协调,确保各样本企业配合调查工作,且在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该调查项目样本企业当季人工成本数据采集工作。要确保上报信息来源于各样本企业,并对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负责对上报数据进行人工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省厅并通过省厅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要立即联系样本企业,修正错误数据直到通过省人社厅审核为止。

2.4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调查:是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工时等情况的一项重点调查。调查对象为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通过提供劳动或服务获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调查为年报,调查方式为线下报送。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要确保上报信息来源于各样本企业,并对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负责对上报数据进行人工初审,初审通过后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通过光盘形式交换至省厅。审核不通过的要立即联系样本企业,修正错误数据直到通过审核为止。

2.5其他重点行业调查:负责按照要求对建筑装饰、生物制药、技能人才、长三角一体化等进行专项薪酬数据采集。确保上报信息来源于各样本企业,并对数据进行人工审核分析,审核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要立即联系样本企业,修正错误数据,整理出符合客观实际的有效数据,最终制作各重点行业的薪酬调查信息(即相关行业部分岗位工资指导价位 ) 。

3、调查后期数据分析工作

负责对符合要求的所有调查数据进行整理、汇总、系统导出保存和综合分析,提交符合采购方要求的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初稿(含建筑行业人工成本及分职位薪酬情况信息及技能人才薪酬信息)、《苏州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书册(内容含建筑行业分职位工资价位信息及技能人才工资价位信息)和《企业薪酬调查分析报告》(含建筑行业人工成本及分职位薪酬情况分析及技能人才薪酬分析),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科学性负责。

4、其他

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专项调查:负责按照采购方要求,积极与各样本企业沟通协调,确保各样本企业配合调查工作,并在省人社厅指定网上问卷填报系统中及时高效、保质保量的填报企业基本情况和调查问卷。要确保上报信息来源于各样本企业,并对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上报信息经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要立即联系样本企业,重新填报直到省人社厅审核通过为止。

(四)项目服务期及进度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限: 企业薪酬调查、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专项调查、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情况调查及其他重点产业调查应在合同签订后 90日内完成;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调查应按采购方要求在完成四个季度的监测任务后结束,预计服务期限至 2024年 4月 30日结束。

2、苏州市企业薪酬、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及其他重点产业调查具体工作阶段划分如下:

2.1前期阶段:培训阶段。应在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完成对全市所有样本企业的培训指导工作。

2.2中期阶段:督促填报与数据审核阶段。应按照采购方要求,积极督促各样本企业及时填报或上报调查数据,且应在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完成对所有样本企业调查数据的采集工作并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

2.3后期阶段:应在合同签订后 150 日内完成对调查数据的整理和分析,并提交符合要求的我市2023年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及调查分析报告初稿。

3、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调查具体工作阶段如下:

3.1 2023 年第一季度监测数据上报: 2023年 4月 1日至 20日,完成对全市 79家样本企业 2023年第一季度人工成本数据的采集工作并通过省厅审核。

3.2 2023 年第二季度监测数据上报: 2023年 7月 1日至 20日,完成对全市 79家样本企业 2023年第二季度人工成本数据的采集工作并通过省厅审核。

3.3 2023 年第三季度监测数据上报: 2023年 10月 1日至 20日,完成对全市 79家样本企业 2023年第三季度人工成本数据的采集工作并通过省厅审核。

3.4 2023 年第四季度监测数据上报: 2024年 1月 1日至 20日,完成对全市 79家样本企业 2023年第四季度人工成本数据的采集工作并通过省厅审核。

3.5 2024 年 1月 20日前,响应单位应完成对调查数据的整理、分析及汇总。

(五)人员安排及其他要求

1、响应单位须配备符合企业薪酬调查等五项调查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一名,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不得少于 20 人。

2、响应单位须依法登记注册,在苏州市具备或承诺成交后租赁适合 20 及以上人员的固定工作场所。

(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企业薪酬调查、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专项调查、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情况调查及其他重点产业调查应在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完成;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调查应按采购方要求在完成四个季度的监测任务后结束,预计服务期限至 2024年 4月 30日结束。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 2月 23日至 2023 年 3月 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

方式:

1 、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 投标人》。

2 、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CA 证书的通知》。

3 、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 、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上传提交,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5 、 咨询电话

( 1)注册咨询: 0512-69820846

( 2) CA办理及咨询: 0512-81876166

(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客服 qq: 3048755361, 895706745

咨询电话: 13914088964

(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 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 0512-69820825

( 5)签章使用问题:

客服 qq: 3269174593、 2296439417 、 3064437102

咨询电话: 4006776800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3月 6 日9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3月 6 日9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 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

联系方式:0512-69820078(邹沁含)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 477 号咨询大厦2楼

联系方式: 0512-65161672 、 0512-6516179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川渝、邬汝超

电话:0512-65161672、 0512-65161797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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