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城市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大纲项目
902 2020-06-11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兰州城市学院的委托,对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城市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大纲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LZCU-KF/2020-012
二、采购预算:?5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三、磋商内容:《兰州城市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大纲。
(详细要求及内容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同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为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还需要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日期应为询价截止日前三天内);
(三)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的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单位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资料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2020年06月12日起至2020年06月18日每天09:00-17:00(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295号移通家园1号楼1单元20楼1201室)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后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每份200元。
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2日09:30时
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295号移通家园1号楼1单元20楼1201室。
八、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
磋商时间:2020年06月22日09:30时。
磋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295号移通家园1号楼1单元20楼1201室。
九、采购人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兰州城市学院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931-5108375
兰州城市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931-7603307
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295号移通家园1号楼1单元20楼1201室
联系人:王连荣 电话:18294425005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