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康复服务状况电话核查项目询价公告
401 2023-03-07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了解掌握各地残疾儿童和残疾人康复服务真实状况,不断提升残疾人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残联)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状况电话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残疾人康复服务状况电话核查
(二)项目背景
2016年6月,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残联发挥牵头组织作用,依据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结果,协调动员相关部门、社会力量,主动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状况得到显著改善。2018年6月,国务院制定《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残、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2021年8月,中国残联会同教育部、民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提出持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开展服务质量评价、满意度调查,有效保障基本康复服务质量。
(三)项目要求
1.每季度从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包含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兵团不少于5000个康复服务信息进行电话核查,了解各地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2.了解残疾儿童及持证残疾人(含残疾人亲友)接受康复服务的满意度并听取意见建议。
(四)完成时间
1.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完成编写《实施方案》《工作手册》《核查问题清单》。
2.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各月5日前提交《季度核查报告》,每年度执行4个季度,并提交《年度核查报告》。
(五)经费预算
不超过19.8万元。
二、报价文件
(一)文件内容
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1.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
2.报价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
3.报价文件原件1份、双面复印件5份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文件递交
(一)递交/邮寄时间
2023年3月20日前,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文件将不予受理(以正式报价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二)递交/邮寄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中国残联康复部332室
邮编 100034
(三)联系人及电话
邓雅丁 010-66580086
四、项目评审
中国残联康复部将组织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对评估方案、报价、服务承诺、项目人员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情况,从满足服务要求与实际需要的单位中择优选取服务机构。
附件:残疾人康复服务状况电话核查报价文件
中国残联康复部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