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2023年企业薪酬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489 2023-03-07
项目概况
福州市2023年企业薪酬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国际大厦21层A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AH(FZ)-2023010
项目名称:福州市2023年企业薪酬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福州市2023年企业薪酬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 开展企业薪酬调查线上培训活动,并回收企业问卷数据等详见文件 | 1(项) | 370000 | 0 |
合同履行期限:提交调查成果的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经与采购人确认,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适用的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7日 至 2023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国际大厦21层A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国际大厦21层A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国际大厦21层A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磋商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磋商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磋商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磋商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1.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 1、报价人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如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或查询结果(声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提供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则查询结果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报价人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4、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此处可不重复提供。※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此处可不重复提供。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是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存在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则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不视为响应无效。 |
2、购买标书
开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福州第二分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福州东街支街
账 号:4316007880180000018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1栋
联系方式:陈工0591-87305728、13906900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国际大厦21层A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黄惠0591-28519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惠
电 话: 0591-28519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