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2023年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第三方评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360 2023-03-22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FB2023WQFW001;
2.项目名称:长丰县2023年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第三方评估项目;
3.招标(采购)方式:综合评审;
4.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3月14日;
5.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3月21日;
6.预中标人:人和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7.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圆整(¥200000.00);
8.预中标候选人:中创智数(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9.招标(采购)人名称: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0.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85号;
11.公告期限: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85号,联系电话:0551-6667742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