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莞市旅游市场抽样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390 2023-03-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东莞市旅游市场抽样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GDZHCG2301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3年东莞市旅游市场抽样调查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市场分析调查服务 | 2023年东莞市旅游市场抽样调查项目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1年(2023年5月-2024年5月)。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相关承诺函(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3年东莞市旅游市场抽样调查项目):(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东莞市旅游市场抽样调查项目):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3特定资格: /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三路3号2栋11单元301室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响应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请各响应人在报名时自带U盘等存储设备现场拷贝项目相关资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1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三路3号2栋11单元301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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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竹路9号
联系方式:0769-22837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三路3号2栋11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0769-22333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旭
电话:0769-22333556
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