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332 2023-02-09
根据工作需要,中山市商务局拟采购“中山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竞争。
一、采购项目
中山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中山市商务局
单位地址:中山市中山市二路57号
邮政编码:528400
三、预算限额
人民币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四、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其他优先条件:
1.具有三年以上运维公众号经验的优先;
2.具有高水准新闻编辑、新闻资讯采编能力的优先;
3.具有新媒体运营推广资源,能提升公众号影响力的优先;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五、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公众号运营管理和信息推送工作,高水平打造“中山市商务局”政务新媒体宣传平台,需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下:
(一)日常代运维:由专业运营团队负责“中山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维,后台在线信息收集和回应。每月提供微信公众号平台的新增粉丝数、阅读量;每半年提供微信公众号平台的运营数据情况分析报告。
(二)信息采编服务:根据重点宣传工作的安排,制定全年原创推送计划表。推文频率原则上每周3期以上,每期2—4条推文。要求版面编排美观、内容健康,推送的所有文章由专业二审团队把关,确保推文质量。若遇节假日或重要公务活动安排,能根据需求到现场拍摄和信息采编,提前进行备稿及调整加推数量。
(三)政策图文解读:针对政策文件制作图文解读(4个以上,其中1个以视频或动画形式解读),要求图文并茂、生动形象,紧贴市民需求、新颖有创意。
(四)配合中山市商务局开展其他宣传工作。
六、采购须知
(一)采购截止时间:
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4日
(二)材料投递地址:
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 中山市商务局办公楼504室;
联系人:蒲先生,0760-89892815;肖小姐,0760-89892813;
投诉电话:89892821。
(三 )采购资料要求
供应商应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后提交(一式2份):
1.中山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方案;
2.项目采购报价表;
3.资质证明。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等;
4.提供运营微信公众号案例的相关材料。在近三年中,供应商独立完成政府部门微信公众号运维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成效。
(四)供应商遴选办法
我局将成立评审小组,根据报名供应商的服务能力、服务方案及服务报价等综合情况进行比质比价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局网站上公示。
中山市商务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