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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口区政务服务窗口满意度第三方调研评估

579 2023-01-09

2023年浦口区政务服务窗口满意度第三方调研评估

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对其所需的2023年浦口区政务服务窗口作风与满意度第三方调研评估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KXZSPJ-2023001

2. 项目名称:2023年浦口区政务服务窗口作风与满意度第三方调研评估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

5.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有关条件:

1.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其他资格性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 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章)

3. 根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通[2021]5号),对本条第1点中第1.2-1.7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环节即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时可无需提供,仅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本条第2点要求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予以替代,但成交供应商成交后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上述完整材料以供核验,核验无误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

4. 资格审查环节不适用南京市财政局推行的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③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④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5. 资格审查环节违反南京市财政局推行的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做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中标(成交)供应商补充递交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信用承诺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二)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于2023年1月1日后在南京市浦口区政府网上自行下载。

磋商文件免费提供。

四、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月10日14:0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14:30

提交响应文件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市民中心B座5楼503开标室

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月10日14:30

磋商开始地点:南京市象山路4号B栋5楼503开标室

五、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

联系人:刘月 电话:025-669659008

六、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肆份(1份正本、3份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电子版文件壹份,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内容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以U盘形式,贴上含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项目信息的标签,随纸质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文件格式应为PDF格式,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七、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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